太湖县南阳河河道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16 原文链接
项目编号 |
皖H****** |
||
项目名称 |
太湖县南阳河河道治理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人民政府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2日9时00分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8日17:30 |
||
招标人代表 |
章保生 |
监督人员 |
殷丽红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花凉亭******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68元 |
||
其中暂列金额(含税):200000.00元 |
|||
暂估价(含税):/ |
|||
质量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中的合格标准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朋志文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注册编号:皖******516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2元 |
||
其中暂列金额(含税):200000.00元 |
|||
暂估价(含税):/ |
|||
质量 |
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中的合格标准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刘文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注册编号:皖******741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14元 |
||
其中暂列金额(含税):200000.00元 |
|||
暂估价(含税):/ |
|||
质量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中的合格标准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柳宸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注册编号:皖******511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民政府 地址:太湖县刘畈乡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方式:****** |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有限公司 地址:太湖县状元路小区7幢1号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 ****** |
|||
异议及投诉渠道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0556-******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委员会(太湖县******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姚大明,联系电话:0556-******,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马蜂盯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马蜂盯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马蜂盯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